为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相关研究工作,按照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年度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一)“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质量评价与优化研究;
(二)心理援助热线自杀风险来电人机协同决策与优化策略研究;
(三)基于“脑-心轴”分层递进多模态模型的青少年抑郁自杀风险早期筛查体系构建研究;
(四)中医适宜技术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应用研究;
(五)促进“数心融合”产业生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我国精神障碍疾病治疗费用与经济负担分析及政策仿真研究;
(七)重点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及医保支付策略研究;
(八)儿童青少年网络成瘾的早期识别与干预路径研究;
(九)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分级分类管理研究;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群长期养护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十一)社区心理咨询室评价指标体系与运行规范研究。
课题任务书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如果申报单位是联合体,则每个成员单位都应符合上述条件。鼓励医疗机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科研院所、行政机关等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提供配套资金支持课题研究,对承诺自筹经费比例较高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二)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认真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申报单位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关,课题组成员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无科研诚信不端记录。鼓励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一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研究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各阶段汇报。
(四)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课题设计及实施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伦理要求,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三、研究经费
课题经费每项不超过6万元,各申请人应针对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产出等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地编制课题预算。预算应包括完成课题所需的所有费用,风险自负。
四、研究周期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并于2026年12月须有阶段性成果,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中心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和结题评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课题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提交至联系人电子邮箱ncmhrm@126.com。电子邮件以及申报书命名格式统一为“课题名称-申报单位”。纸质版盖章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西街7号院,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张老师,010-64433546。
(二)申请人不得自行对题目进行修改,不得添加副标题,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书,不予参评。
(三)申请书按统一要求填写,字体为宋体小四、1.5倍行距,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经承担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
(四)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17:00(以邮件提交时间为准)。
(五)收到课题申报书后,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电话通知课题入选单位,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按照规定保密并销毁。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6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