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26   来源: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精神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向阳花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规范发展,为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共同开展2024年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研究方向

针对当前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学生心理健康监督机制及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中国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学生心理健康科普核心信息研究、学生心理志愿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及志愿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等7个方向。详见附件1《2024年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二、课题分类

课题分为体制机制类和具体措施类。体制机制类课题主要聚焦于探索多部门联动和学校、家庭、医疗、社会协同的创新模式,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研究,增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具体措施类课题主要聚焦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全流程,开展科普宣教、筛查工具、教育教学、队伍培训、适宜技术等具体方案和内容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推广性。

体制机制类立项资助课题数量不超过10个,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自筹经费课题数量不限。课题成果形式为不少于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报告。具体措施类立项资助课题数量不超过10个,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自筹经费课题数量不限。课题成果形式为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科普宣教、筛查工具、教育课件、队伍培训、适宜技术等具体方案和内容。

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个别项目可2年。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为全国教育、卫生健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组织等,鼓励中小学校组织一线教育工作者申报。申报单位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其它单位共同申报(原则上不超过8个),鼓励教育系统与医疗卫生系统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团队中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成员。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或在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方面具备一定基础的优先。

(三)申报单位能够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单位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课题研究,提供政策、人力资源及研究经费等方面支持者优先。

(四)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要求。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书PDF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提交至ncmhc3340@163.com,邮件题目请标注“单位名称+申报课题名称”。

(二)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以邮件提交时间为准)。

(三)收到课题申报书后,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申报单位情况确定是否召开陈述答辩,最终结果将电话通知课题入选单位。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按照规定保密,不予退还,并在课题申报工作完成后销毁。

(四)课题研究将按照《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联系人:王宇辰 010-64413340 王 慧 010-6443892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西街7号院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心理健康部。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心理健康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指南_.docx

附件2.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模板)_.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