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机构。北京泰康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所属的全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司副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公司副经理1名,工作地点为北京。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协助公司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泰康公司在国家法律和国有企业运营规定下,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运营、拓展和管理。
2.负责落实公司在战略部署、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有效推动执行,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3.负责整合各方面资源,广泛拓展经营渠道。
4.负责公司运作流程的搭建,负责公司运营项目的开发、谈判和管理。
5.建立公司内部系统化管理体系,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搭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工作流程与机制。
6.负责公司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员工激励机制及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人才梯队,培养干部队伍,打造具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7.执行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代表公司接待相关重要访客。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 年龄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3. 10年以上综合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高级管理岗位,有成功创业经历。
4. 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协调能力,有成功操作过政企合作项目的经历。
5. 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擅长与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6. 具有较强的敬业、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
7. 熟悉卫生、医药、教育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8. 有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三、选聘的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四、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公示、聘用五个阶段,具体包括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体检、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正式聘用等程序。
五、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方式。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公司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面议。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北京泰康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ncmhcdq@126.com
(三)有关要求
1.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 中心承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保密,报名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4413253
北京泰康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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