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包括心理健康、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防治研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流行病学调查、监测与评估,相关政策宣传、科学普及与国际交流合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短期聘用1名劳务派遣人员(无编制,辅助性岗位),聘用时间1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爱岗敬业,具有大局观念和责任心,热爱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事业,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养。
二、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填写《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心招聘专用邮箱:ncmhcdq@126.com。
(三)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四)应聘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标准面议。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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