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妇幼函〔20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