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心理健康、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防治研究,以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个。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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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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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助理岗 |
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相关专业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1 |
1. 负责财务资料打印、扫描、装订及归档工作;
3.负责协助开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 |
1.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22日24:00。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专用邮箱(dangqunrenshichu@ncmhc.org.cn)。邮件标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名按照“姓名+学历+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填写。
(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中心将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一)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网站(https://ncmhc.org.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
(三)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2026年招聘编外聘用报名表》纸质版1份。
(四)录取人员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未录取人员不再通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要求
(一)根据考试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招聘公告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六、有关说明
(一)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
(二)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人需提供2026年健康体检证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13253
附件: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招聘编外聘用报名表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6年4月23日